2026年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劳务派遣行业的计税规则迎来了自“营改增”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
2026年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劳务派遣行业的计税规则迎来了自“营改增”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再适用5%征收率的差额简易计税,而是统一采用6%税率的一般计税方法,同时保留差额扣除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也告别了差额征税模式,统一实行全额计税,2027年底前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这一政策变动切断了以往“假外包真派遣”企业的避税路径。
2026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对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方式进行了根本性重构。
原政策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代付工资、社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纳税。这种计税方式虽然税负不高,但切断了抵扣链条,下游用工企业无法取得进项抵扣。
新政策彻底取消了这一选项。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统一按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保留了差额扣除政策——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项目)÷(1+6%)×6% - 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新政下不仅要适应税率变化,更要重新构建从开票到申报的完整流程。
新政策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使用差额开票功能。
税率:6% (通过“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不得继续通过普通开票模式开具两张发票)
差额开票: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既能全额开票又能差额开票,税率均为6%,实务基本上都选择差额开票)
税额计算:税额=(含税总收入 - 代付工资社保公积金) ÷ (1+6%) × 6%
发票需注明“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字样,备注栏必须注明含税扣除额(扣除额:***。)
专票/普票:代付工资社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票);服务费部分(差额后的余额)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十二)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开具发票,否则,不得扣除。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案例:某劳务派遣公司A(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与B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取得价款100万元,其中代付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80万元。
借:银行存款100 (如先开票后收款则先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6(100÷1.06×0.0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53(80÷1.06×0.06)
本月销项税=销项税额5.66-销项税额抵减4.53=1.13万元
销项税额抵减是指一般纳税人因特定业务允许扣减销售额,从而减少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方式。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进项税额抵扣,而是针对差额征税业务的特殊核算方法。
(1)填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3行“6%税率”相关栏次,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2)填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按扣除后的销售额和税额填列至“6%税率”栏
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同样巨大。原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新政策取消了差额征税模式,统一实行全额计税,按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过,根据2026年第10号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
取消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再适用差额,需全额按3%或1%开票
案例:某劳务派遣公司A(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与B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取得价款100万元,其中代付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8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如先开票后收款则先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2026年劳务派遣税政变革,一般纳税人取消5%征收率,小规模按1%全额开票,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合规经营的企业可通过进项税额抵扣降低实际税负,而那些仍按旧模式操作的企业,则面临税务稽查风险。